新闻传播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创建时间:  2019-03-19  胡斯文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8]6号)和上海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84号)的要求,确保我院安生生产,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如下管理办法: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

1、工作日下班前每个教职工对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办公设备的电源以及办公场所的窗户等进行检查是否已经关闭。

2、遇节假日放假前,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对每个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以及办公场所的窗户是否关闭。杜绝私拉电线等情况。

3、定期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4、突发情况按照《新闻传播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处理。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1、教学科研等实验任务完成后,值班负责人员对教学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的电源以及办公场所的窗户等进行检查是否根据学校要求已经关闭。

2、遇节假日放假前,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检查,教学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的电源以及办公场所的窗户等进行检查是否根据学校要求已经关闭。

3、定期对相关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到安全教育事先预警、过程监督、事后总结。

4、实验室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按照《新闻传播学院实验室突发事故防范制度及应急工作预案》处理。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利用首日教育、学生活动课、主题班团活动等平台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完善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新闻传播学院学生请假制度、新闻传播学院三级应急网络制度,并建立完善家长-学校网络系统,在节假日前后定时做好家长安全提醒。

3、做好社区学生、社区管理员的安全提醒工作。

4、假期等突发情况,按照《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假期安全工作预案》处理。

四、装修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期间在明显处张贴施工安全提示。

2、做好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提醒:在装修期间,看管好贵重物品,做好防盗工作。

3、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有关安全法规、既定的安全生产设计等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防水、防火等安全工作。

4、装修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生产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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