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实验室突发事故防范制度及应急工作预案

创建时间:  2019-03-19  胡斯文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8]6号)和上海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84号)的要求,确保我院安生生产,为应对实验室突发灾害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验室突发灾害事故防范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闻传播学院下属所有实验室。突发灾害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产生的事故。

二、 防范制度:

1、成立新闻传播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以及实验室成员组成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日常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需检查实验室门窗锁具以及设备等安全情况,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监控设备运行良好。要定期检查实验室设备及空调等线路有无老化、电器使用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月两次部门安全巡查,填写安全自查表报备实验设备处管理科。

4、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培训工作。

5、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平时维护好消防设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重要特殊时间节点,重点检查消防设备,在消防设备使用期限到临之前,及时更换消防器械。

6、定期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

三、 应急处置方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相关领导,同时拔打119电话报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2、对于初起火灾,由值班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灭火器灭火。如果火势过大无法扑灭,则设法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等待专业消防人员来灭火。

3、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火灾时,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4、做好物资疏散工作。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疏散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然后疏散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

5、出现伤员时,应及时组织安排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进行急救,联系120并护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6、消防车到来后,引导消防人员到起火点,并积极协助灭火。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8、划出警戒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防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二) 其他突发事件及灾害应急处理方案

1、教学实验过程中突发停电或电源负载过重发生跳闸情况,先关闭所有开关,联系基建处维修人员,待修复正常后开启设备。同时,向师生说明情况,安定情绪,保持正常教学及实验秩序。

2、汛期台风雷雨暴风等突发情况,必须关闭门窗和切断主要电器设备及教学仪器设备电源,必要时断开网络交换器,以防雷电冲击损坏。有积水的及时排清处理,排除安全隐患。日常注意天气预警信息,做好预防措施。

3、突发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积极引导师生,疏散人员,首先确保人生安全。

4、实验教学过程中如发生设备严重故障,有事故发生预警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待进一步检修排查后使用。管理人员互相沟通,做好记录,做好明显标识,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开启使用。

5、日常检查实验环境的安全预防措施。实验台凳保持安全使用状态,有隐患的及时清理掉,避免发生摔倒压损等伤害事件。

附报警电话如下:

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上海大学延长保卫处:5633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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