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8]6号)和上海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84号)的要求,确保我院安生生产,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院长严三九、书记邓江任组长,副书记韦淑珍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汪友宝任联络员,其他工作组成员郑涵、杨海军、赵为学、牛盼强、孙雯为组员,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人员应及时向联络员、分管领导和学校武保处汇报,迅速扑灭火源,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学生寝室发生火警,配合社区管理部做好组织工作,辅导员及时到位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地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有效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最大程度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学校基于某种安全考虑决定停水停电,应做好相关通知工作,以便教学等工作做好预案。
2、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水表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保护财物,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进行抢修。
3、下水管堵塞: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疏通。
(三)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在场人员应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及时通知辅导员到位,并向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
2、启动学院学生工作应急三级网络,及时联络相关学生群体,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做好安全稳定动员工作。
4、全校性的突发事件,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和辅导员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四)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来进行调查,查找被盗原因;
2、现场人员及时向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院负责人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