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8]6号)和上海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84号)的要求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8]9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汛期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学院应急工作小组:书记邓江、院长严三九任组长,副书记韦淑珍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汪友宝任联络员,学院其他工作组成员及教职工:郑涵、杨海军、赵为学、牛盼强、孙雯、彭红、顾国英、汪泳思为组员,特制定防汛防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相关安排
(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在放假前做好防汛防台提醒,要求办公场所关闭所有的门窗。
2、由书记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在放假下班后检查所有教学、办公场所的窗户和电源是否关闭,并对检查过的办公室贴好封条。
3、辅导员对学生做好防汛防台教育,并作好各项安全提醒。
4、发现汛情后,在场人员应及时向联络员、分管领导和学校武保处汇报,立即组织抢险,并视汛情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学生寝室发生汛情,配合社区管理部做好组织工作,辅导员及时到位做好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5、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学生群体因汛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在场人员应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及时通知辅导员到位,并向学院应急工作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
2、启动学院学生工作应急三级网络,及时联络相关学生群体,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做好安全稳定动员工作。
4、全校性的汛期突发事件,学院应急工作小组和辅导员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防汛期间如有需要报修、紧急排水等问题,可随时与学校后勤联系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