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2-09-15  胡斯文    浏览次数:


闻传播学院关于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大学 2023 年推荐应届优秀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 号) (见附件 1) 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院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小组

( 一) 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为更好地完成推免工作,特成立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荐 2023 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严三九 王晴川

副组长:赵为学 王智君 周宇豪 牛盼强

组  员:齐爱军 邬盛根 王虎 汪友宝 汪洋 孟令光 虞国芳 李珠 薛敏芝 刘峰

秘  书:张洛 汪泳思 蒋杉 单凌 刘燕 赵海频 王淑芹 张莉莉 周颖 赵琳

(二) 纪检小组

遵照学院纪检工作安排,学院推免工作纪检小组名单如下:

王智君 汪洋 孟令光 虞国芳 汪友宝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 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 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 因素纳入学校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 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我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三、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各专业推免名额由学校直接下达。名额分配依据,请见学校《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本次我院分专业推荐免试名额如下: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广播电视学

3

4

广告学

5

6

网络与新媒体

3

4

新闻学

6

8

艺术与科技

2

3

合 计

19

25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3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 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 (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 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学业成绩优良,截至 2021-2022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 3.00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 3.100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 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 (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 即截至 2021-2022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 (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 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 志愿服务

第三类: 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 科研成果

第五类: 竞赛成果

第六类: 体育竞赛成果

2.学术专长的认定。学院成立不少于 5 人的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 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 75%;

(2) 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根据新闻传播学科特点,设定如下:入伍服兵役权重 30%,志愿服务权重 5%,国际组织实习权重 2%,科研成果权重 30%,竞赛成果权重 30%,体育竞赛成果权重 3%。加分细则见第六条,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六、全面发展相关项目加分细则

全面发展相关项目及其权重,如第五条所述。基于指标权重,全面发展相关各项目加分细则如下。

(一) 入伍服兵役 (满分 0.4000 分)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 0.3200 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 0.0200 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 0.0400 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 0.0800 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二) 志愿服务 (满分 0.0667 分)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 小时的,得 0.0534 分;累计服务时长 20 小时及以上的,得 0.0600 分。

2.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 0.0067 分;荻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 0.0033 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0.0033 分。 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3.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 18 时。

(三) 国际组织实习 (满分 0.0267 分)

相关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认定材料等要求,遵照《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际部【2022】2号)(见附件 2) 执行。通过审核认定者,加 0.0267 分。

( 四) 科研成果 (满分 0.4000 分)

1.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 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A 类:SSCI、A&HCI(境外-外文) 期刊论文、一区和二区的 SCI 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新闻与传播研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以及其它新闻传播学院认定的 A 类期刊,加 0.4000 分。

4.B 类:三区 SCI 期刊,被《新华文摘》摘录、《人大复印报刊 资料》全文转载,以及其它新闻传播学院认定的 B 类期刊 , 加 0.2667 分。

5.C 类:四区 SCI 期刊, EI/ISTP 收录论文,境外出版的英文国际期刊,其他 CSSCI 期刊论文,加 0.1067 分。

6.D 类:CSSCI 扩展版,加 0.0533 分。

7.核心期刊级别认定细目,见附件3《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期刊级别认定目录》。

8.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至2022年9月14日18时。

(五) 竞赛成果 (满分 0.4000 分)

1.竞赛成果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全国赛) 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 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相关学科竞赛目录,以《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中的国家级和国际级赛事目录为基础,依照如下标准确定:⑴与学业相关的科研竞赛。基于新闻传播学学科交叉性特点,在学业相关性上尽可能体现包容性。⑵全国赛,且具有国内权威性 (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⑶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具体竞赛名录见附件4《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免遴选工作专用学科竞赛目录》。

4.竞赛成果加分限于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分别为:一等奖加 0.4000 分,二等奖加 0.3200 分,三等奖加 0.2400 分。

5.上述可加分赛事奖项的加分,只适应独立作者;如果为双作者,则第一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 70%,第二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 30%; 如果为多作者,则第一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50%,第二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30%;第三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20%,第四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作者无效。

6.竞赛成果获奖时间截至2022年9月14日18时。

(六) 体育竞赛成果 (满分 0.0400 分)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1-3 名加 0.0400 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4-6 名加 0.0340 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7-8 名加 0.0280 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 8 名加 0.0400 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 6 名加 0.0400 分、7-8 名加 0.0340 分。

6.以上赛事,只选取学生在三种赛事中得分最高的一次赛事作 为计分标准,且不累加 (既不能进行平行赛事累加,也不能进行跨赛事类型累加) 。

7.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

8.成绩册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2年9月12日12时止。

(七) 上述所有加分材料需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待院系核验之后,归还原件给申报学生。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 一经查实,取消全面发展项目所有加分。

(八) 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比较本条中的全面发展 相关项目加分总值,加分多者优先。

七、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1.9 月 15 日,学院审定并公布《新闻传播学院关于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并报学校教务部审核备案。

2.9 月 15 日,各系组织学生报名并试填报《2023 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 5) ,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6:00前。

3.9 月 19 日下午 4 点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荐 2023 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学院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 6,Excel 文件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版) 及相关材料。

4.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应及时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院,经学院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教务部。

5.9 月 24 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八、注意事项

1.学院推免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2.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上海大学推荐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7) 。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 (如收费辅导教学等) 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向学院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通过学院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院纪检组对学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学校信访办、学院纪检组负责受理师生对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意见或异议。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 《申请上海大学 2023 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 8) 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学院针对放弃名额并最终导致名额浪费的学生做出如下处理办法:如学生放弃名额并最终导致名额浪费,作品德不合格、不诚信记录,取消大四评优评先机会。同时,将如实写入毕业评语,存入毕业个人档案。

5. 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推荐 2023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7.新闻传播学院 2023 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院另行发文。

8.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方式:

①工作咨询:张老师,tiger@shu.edu.cn

②投诉申诉:汪老师,wangyoubao@shu.edu.cn




新闻传播学院

2022 9 月 15 日



件:

1.上海大 2023 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生工作实施办法

2.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期刊级别认定目录

4.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免遴选工作专用学科竞赛目录

5.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6.上海大学推荐 2023 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7.上海大学推荐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8.申请上海大学 2023 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






上一条: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遴选工作程序

下一条: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党团学骨干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