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广播电视学 | 6 | 8 |
广告学 | 5 | 6 |
会展 | 1 | 2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5 |
新闻学 | 6 | 8 |
合 计 | 22 | 29 |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7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且未受过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
(2)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3)截至 2025-2026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0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00,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5-2026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
(2)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作为加分指标,纳入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2.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按照“权威、可信、从紧 ”的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加分指标认定范围、标准等,并提前公布。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3人,可根据需要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各单位应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在所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 75%;
(2)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权重 25%,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根据新闻传播学科特点,其中各单项权重,分别设定如下:参军入伍服兵役权重 30%,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 5%,到国际组织实习权重 2%,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0%,参赛获奖权重 30%,体育竞赛成果权重 3%。加分细则见第六条,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六、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细则
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及其权重,如第五条所述。基于指标权重,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指标细则如下。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满分 0.4000 分)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 0.3200 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 0.0200 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 0.0400 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 0.0800 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二)有组织志愿服务(满分 0.0667 分)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 服务时长不
足 20 小 时 的,得 0.0534 分 ; 累 计 服 务 时 长 20 小 时 及 以 上的,得 0.0600 分。
2. 获得 省 市 级 及以 上 “ 优 秀 志 愿 者 ”相 关荣誉称 号 的 ,加 0.0067 分;获得校级/区级“ 优秀志愿者 ”相关荣誉称号的,加 0.0033 分 。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 且不累计加分。
3.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 2026 年8 月 31 日。
4. 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 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 0.0267 分)
相关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认定材料等要求, 遵照《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见附件2) 执行。通过审核认定者,加 0.0267 分。
(四)科研创新成果(满分 0.4000 分)
学院按照,“权威、可信、从紧 ”原则, 根据新闻传播学科特点制定科研创新成果加分指标认定范围、标准等要求。
1.科研创新成果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3.A 类: SSCI 、A&HCI(境外-外文)期刊论文、一区和二 区的SCI 期刊、《中国社会科学》 (中英文)、《新闻与传播研究》,被《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以及其它新闻传播学院认定的 A 类期刊,加 0.4000 分。
4.B 类:三区 SCI 期刊,被《新华文摘》摘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以及其它新闻传播学院认定的 B 类期刊 , 加0.2667 分。
5.C 类: 四区 SCI 期刊, EI/ISTP 收录论文, 境外出版的英文国际期刊, 其他CSSCI 期刊论文,加 0.1067 分。
6.D 类:CSSCI 扩展版,加 0.0533 分。
7.高水平期刊级别认定细目,见附件 3《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期刊级别认定目录》。
8.科研成果发表时间截至 2026 年9 月 3 日 24 时。
(五)参赛获奖(满分 0.4000 分)
学院按照“权威、可信、从紧 ”原则, 根据新闻传播学科特点制定参赛获奖加分指标认定范围、标准等要求。
1. 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2.竞赛认定范围, 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最近的“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 ”中纳入计算的竞赛项目为准,即以被纳入最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中的竞赛项目为准(见附件 4)。
3.上述竞赛项目分为两档:
(1)第一档: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 中 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特等奖加 100%,计0.4000 分;一等奖加 80%,计 0.3200;二等奖加 60%,计 0.2400;三等奖加 40%,计 0.1600;
(2)其他全国性竞赛: 特等奖加 80%,计 0.3200;一等奖加 65%,计 0.2600;二等奖加 45%,计 0.1800;三等奖加 30%,计 0.1200。 (备注:若其他全国性竞赛项目一等奖为最高奖项,则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 80%,计 0.3200;45%,计 0.1800;30%,计 0.1200)
4.独立作者,获得上述相应奖项的全部加分。如果为双作者,则第一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 70% ,第二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30%;如果为多作者,则第一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 50%,第二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 30%;第三作者加该奖项总分值的 20%,第四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作者无效。
5.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6.竞赛成果获奖时间截至2026 年 9 月 3 日 24 时。
(六)体育竞赛成果 (满分 0.0400 分)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1-3 名加 0.0400 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4-6 名加 0.0340 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7-8 名加 0.0280 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 8 名加 0.0400 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 6 名加 0.0400 分、 7-8 名加 0.0340 分。
6.学生多次参加上述 1-5 项赛事获得名次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单次加分。
7. 上述赛事之外的体育赛事一概不予认定。获得加分的学生需提交与加分赛事吻合的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 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8.成绩认定时间截至 2026 年8 月 31 日 12 时止。
9.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并由加分学生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七)上述所有加分材料需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待院系核验之后,归还原件给申报学生。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所有加分。
鉴于目前尚处于暑假中,极个别学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便按时提交原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提交原件扫描件,同时签署“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5),承诺一旦发现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同意即刻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要求其开学后第一时间补交原件供学院核验。学生因不可抗拒力而选择提交原件扫描件,学院将从严控制。学生申请流程:首先向班主任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交申请,由班主任审核不可抗力真实性,班主任同意后转呈学院,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学生申请截止时间:9月4日晚上19:00。
(八) 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比较本条中的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加分总值,加分多者优先。
七、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1. 9 月 4 日 16 点前, 学院审定并公布《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2. 9 月 4 日 16 点后,各系组织学生报名并试填报《上海大学2027 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 6),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 月 6 日 16 点前。未按时递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
3. 9 月 8 日 16 点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 回避关系标注等,公示日期不得少于 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院报送“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荐2027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 ”, 报告学院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7,Excel 文件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版) 及相关材料。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在提交学校本科生院前,均须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
4.“研究生支教团 ”专项应及时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生所属学院,经学院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5. 9 月 11 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 本科生院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名单上传教育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 ”。
八、注意事项
1.本科生院在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本校遴选推荐工作,统一制订并公布本校遴选推荐工作办法和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统一审核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统一部署调度、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2.学院坚决落实“充分研究、集体决策 ”机制,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含专项计划)和选拔标准,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推免办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搞变通、打折扣,杜绝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
3.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 (附件 8)。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在公示拟推荐名单时,应对有回避关系的推免生进行明确标注。
4.学院将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如发生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校提出申诉,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5.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 2027 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 9)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各单位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充分的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学院针对放弃名额并最终导致名额浪费的学生做出如下处理:如学生放弃名额并最终导致名额浪费,作品德不合格、不诚信记录,取消大四评优评先机会。 同时,将如实写入毕业评语,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6.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7.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承诺均无效。
8.学校信访办负责受理师生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意见或异议。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方式:
①工作咨询:秘书组成员,56330313 tiger@shu.edu.cn
②投诉申诉:纪检组成员,56330260 56330190 wangyoubao@sh u.edu.cn
新闻传播学院
2026 年 9 月 4 日